【专业简介】 劳动经济专业学科门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学习期限:两年( 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以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为主。目标是使学生在劳动经济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研究方向】 学科研究方向一:劳动力市场理论与政策
学科研究方向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学科研究方向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可申请硕士学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可参加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培养方式】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隔周上课,周六日连续。
【课程设置】 同等学力国家统考课程( 6 门)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和外语考前辅导
劳动经济专业课程( 7 门):
数据分析与研究方法、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分析、劳动市场政策分析与评估、劳动关系理论、薪酬理论与薪酬管理、劳动力市场测量
【学习结果】 完成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劳动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申请学位】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条件:学士学位满三年、通过所有课程考试、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经济类的论文 —— 第一作者三千字,第二作者五千字)
【收费标准】 教材资料费 600 元,学费 20000 元(申请学位者后期相关费用按照中国人民大学规定标准收取)。进修班正式开学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做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银行汇款】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 0200008609026400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