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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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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市举办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二、优 势

品牌优势:中国人民大学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优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誉为 “ 中国第一,世界一流 ”

权威师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

教学服务:具备完善的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和教育管理经验

特色服务:可旁听不同年级的进修班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信息

三、颁发证书

完成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院审核颁发结业证书。

符合申硕条件者,通过课程考核、全国水平考试及论文答辩后,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3 、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进修班的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民法总论、侵权行为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与继承法、专业外语

六、教学安排

进修时间: 2008 年 9 月 —2010 年 6 月,课程教学一年半,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七、收费标准和缴纳:

1 、进修费 20000 元,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教材费由本人自理。

2 、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费 200 元、课程考试每门费用为 250 元( 15 门课程),此部分费用在第二学年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时一次性缴纳。

3 、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 6500 元,此部分费用在论文答辩之前缴纳。
参加进修班学习但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同学只缴纳学费。

八、报   名

1 、报名时间: 2008 年 5 月 —8 月

2 、报名手续: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带 1 张 1 寸照片),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 A4 纸)

缴纳报名费 100 元

4 、资格审核: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录取通知书。

九、注 册

2008 年 8 月 23 日 (周六)集中办理注册手续:
1 、学员须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中国人民大学主管单位复审验证;
2 、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由本人亲笔填写, 单位领导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科研成果承诺书》;
3 、交纳学费 20000 元(可刷卡);
4 、预订书费 600 元(学业结束多退少补);
5 、领取课表及相关材料
6 、同底 1 寸照片 4 张;现场拍照电子照片
7 、逾期不交进修费视为放弃报名,不退报名费

师 资 介 绍

王利明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 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 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学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 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龙翼飞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法学院副院长
翼飞龙 1959 年出生于辽宁省,祖籍湖南省,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6 年至 1978 年高中毕业后在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下乡插 队; 1978 年至 1982 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1982 年至 1985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1988 年至 1991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 研究生; 1985 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1998 年 12 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作法制讲座; 2000 年为全国人大 常委会作法制讲座。 2003 年,主持的 “ 中国民法学 ” 被评为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4 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 2007 年被评为教育部国 家级 “ 教学名师奖 ” 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杨立新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林嘉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
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自 1992 以来,曾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国艾克斯 — 马赛大学、韩国汉城国立大学、比利时 根特大学、德国马普研究所、美国哈佛大学、密歇根大学、英国华威大学等进行交流讲学。 2005—2006 年作为富布莱特项目高级访问学者在哈佛大学访学与 研究。 2005 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10)51268840 51268841 传真:010-51418040
负责老师: 张老师 13120419940(早8点—晚10点)
报名地址: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06(交通位置图
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 , 额满为止
网上报名:请点击下面“网上报名”按钮,并按照步骤提示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