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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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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背景】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各单位纷纷提出创建学习型单位的活动。我校积极配合这一创建学习活动,为满足全面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中对中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特面向公 检 法 司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班,为在职人员提高学历水平,并为具有本科学位的在职人员不脱产获取法学硕士学位创造条件。

二、【项目优势】

1 、最权威的专业师资、高品质的专业课程。

授课教师主要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他们中有学界泰斗,有学科带头人,或长于理论,或精于实务、高品质的课程,既保证学科知识相对全面性、系统性、理论性,也强调其前沿性、针对性、实务性。

2 、灵活的学习方式、严谨的教学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集中面授可组职学员来校学习,也可组织学员在当地学习;可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也可利用业余时间指导自学,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不影响学员正常工作。学校为没个班级专门的班主任,进行教学管理,服务学生。

3 、广受欢迎的办学方式、丰富的校文资源。

本项目深入契合学员学员工作要求,深受广大学员欢迎,越来越多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通过这一渠道提升学力层次。这也使学员建立起来自各行各业的同学联系,丰富的校友资源,将为学员的事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4 、全面的能力提升、多样的学位获的方式。

本项目让学员感受中国政法大学名师风采的同时,浸染名校氛围,砥砺学术思维。培养学员的法学理论功底,提升学员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参加本课程的学习后,可为学员提供多种获取法学硕士学位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优势条件推荐参加计划内单独招生考试、优势推荐考取法律硕士学位。

三、【开设专业】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 ; 宪法与行政法学

四、【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课程设制

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校考公开课(开卷)

2

宪法

国家考试课

2

法理学

国家考试课

2

中国法制史

国家考试课

2

宪法学

国家考试课、宪行专业校考课

2

刑法学(总论、分论)

国家考试课、刑法专业校考课

总论 2 、分论 2

民法学

国家考试课、民法专业校考课

2

物权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债权法(含合同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商法(含公司、证券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经济法理论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竞争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金融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企业法与公司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外国刑法学

刑法专业校考课

2

犯罪学

刑法专业校考课

2

注:标注某专业校考课的课程,同时为其他专业的选修课。课程可能根据学校教学要求作个别调整。根据学生实际工作需求,将由针对性的可设诸如知识产权法、财税法学、房地产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军事法学、律师法学、国家赔偿法、港澳基本法与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学、民事执行法学、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司法鉴定、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 WTO 与中国法律等选修课程。根据学科发展,开设一些专题讲座及前沿学术报告。

五、【报名条件】

•  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  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只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须由单位推荐,并经我校择优审查通过。

•  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且由一定科研成果。

六、【学制与教学方式】

•  学制: 2 年   开班时间:2008年7月5日 (请同学抓紧时间报名)

•  教学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中国政法大学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授课与指导自学。

集中面授地点在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校内。

在北京开课 一般利用周末时间,每月二至三次;在当地开课一般利用节假日进行,根据学员工作情况灵活安排。

七、【收费标准】

1 、学费 14000 元;学费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交纳。 2 、报名费 200 元

2 、正式开课后,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视为自动退学,不退报名费、学费等。

八、【学位申请与证书颁发】

•  学员完成培养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班证书(证书加盖中国政法大学钢印、红印与校长名章)。

•  推荐按照国务院学位办【 1998 】 54 号文件规定申请我校法学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  公、检、法、司系统的优秀学员,可由单位推荐攻读我校五部委法硕,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  高等院校系统的优秀学员,推荐攻读我校高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  成绩特别优秀的学员,推荐参加我校计划内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10)51268840 51268841 传真:010-51418040
负责老师: 张老师 13120419940(早8点—晚10点)
报名地址: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06(交通位置图
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 , 额满为止
网上报名:请点击下面“网上报名”按钮,并按照步骤提示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