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一、申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三、师资力量 由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家委员会专家亲自授课,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四、培训鉴定安排 (一)周末班培训安排 1、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周末班培训课程安排 填写报名意向表 (马上填写),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课程 |
1 |
9.22 |
9:00――16:30 |
导论: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 |
2 |
10.13 |
9:00――16:30 |
培训与开发 |
3 |
10.20 |
9:00――16:30 |
薪酬福利管理 |
4 |
10.21 |
9:00――16:30 |
组织文化、变革与发展、劳动关系管理 |
5 |
10.27 |
9:00――16:30 |
招聘与配置、综合评审 |
6 |
10.28 |
9:00――16:30 |
绩效管理 |
7 |
11.16 |
8:30――12:00 |
考前串讲辅导 |
8 |
11.18 |
8:30-10:00, 10:30--12:30 14:00――17:00 |
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
综合评审(出十个小案例,问答) |
2、周末班学员缺课的可以到集中班听课。
(二)集中班培训安排 1、11月9日9:00—21:00时报到。 2、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集中班培训课程安排 填写报名意向表 (马上填写)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课程 |
1 |
11.10 |
9:00――16:30 |
导论: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 |
2 |
11.11 |
9:00――16:30 |
培训与开发 |
3 |
11.12 |
9:00――16:30 |
薪酬福利管理 |
4 |
11.13 |
9:00――16:30 |
组织文化、变革与发展、劳动关系管理 |
5 |
11.14 |
9:00――16:30 |
招聘与配置、综合评审 |
6 |
11.15 |
9:00――16:30 |
绩效管理 |
7 |
11.16 |
8:30――12:00 |
考前串讲辅导 |
8 |
11.18 |
8:30-10:00, 10:30--12:30 14:00――17:00 |
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
综合评审(出十个小案例,问答) |
培训地点设在铁道部党校,具体上课教室请留意校内指示牌。周末班学员缺课的可以到集中班听课。 (三)鉴定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8日。
五、费用标准 总费用5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考试技术支持费、综合评审费)。
六、报名须知 1、凡报名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考试的学员,网上填写报名意向表 (马上填写),或电话登记 010-51268840、51268841,135-0110-2715 张老师、徐老师。 2、咨询老师会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报名表》、《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及《业绩证明》,等表格发邮件给您,请贴好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3、交纳费用后,正式报名时提交《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4张2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个人资料,上课时领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等资料。 资格不够,可以申报 人力资源管理师, 点击可查看相关课程: 育路人力资源频道 |